11100
勞保最低薪資問題
我是在一間診所上班
但是我是算時新一個小時100元
一天大約上3個小時
我一個月大概是領9000-9500元
但是醫生卻向勞保局申報我的一個月薪資是17280元
想請問這樣的話醫生是否有違法?還有這樣是否有影響到我的權益?
這分兩個層面來說!首先
如果低新高報事業單位是要受罰的!如果他幫您保這個級數
基本上勞退6%也比需以此級數的薪資提撥!這樣對您來說是有利的!但是
相對來說年所得的部份
該事業單位也可能會以此級數提報!當然您必須計算對您有利還是有害!至於您因為可歸類為部份工時人員!且薪水並未超過11100元!所以
正常事業單位必須以此級數來加保勞保!但
如此相對勞退6%所提繳之金額相對減少!另外
所得部份當然也必須依此申報!您可斟酌考量是否須向該醫生爭取!您可參考勞工保險條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(自97年1月1日施行).DOC之資料:二、 部分工時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
其月投保薪資下限為11
100元
其薪資總額超過11
100元者
應依前項規定覈實申報。
參考網址: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Content.aspx?PCODE=N0050001以上資料提供您酌參!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!敬祝虎年行大運福虎生豐!
參考資料
自己及政府網路資源
沒有違法的 投保薪資並未低於你的實領薪資 所以沒有違法的
002回答的重點~你是屬部分時工
所以應用部分時工11
100申報(勞保申報表不同)
這就是你要的解答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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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510032603649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,請留言給我,將移除本文。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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