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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打工的勞健保問題

我在北部某家補習班打工當班導師~每週5日每日5小時

但補習班卻沒有幫我們加勞健保~我有提出但補習班回應會計師說薪資未滿17000不用加保

但是詢問過很多朋友打工的也有勞健保~請問是否是不需要保還是補習班違法呢??(他們一直以來工讀生都沒有勞健保)另外

還有正職的職員也是應徵時說工作要滿三個月才能加保

請有相關經驗或較了解的高手能給一些說明~
施主您好依勞保條例規定

如是4人以下公司是自由投保

若為5人以上的話是強制加保

而且是從上班的第一天開始

無需滿三個月

不管正職或臨時工

您們的補習班是4人以下或5人以上呢?您們補習班的會計師說未滿17000無需加保是騙人的

因為勞保投保薪資在最低工資(17280)級數下

還有三級是給部分工時使用的

各為11100.12300.13500

所以補習班應該按照您的薪資投保

如您的薪資未超過11100

還是要按照11100的級數去投保的
只要是有工作 有薪資收入 雇主有義務要幫員工加保勞健保 無論是正職或是工讀都一樣 且是從第一天上班日開始就得保險 建議上勞健保局網站查詢相關資訊 若是補習班無法保的話 自己一定要加入鄉公所或家人的一起保勞健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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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607082806275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,請留言給我,將移除本文。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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